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SZCKBS-G-H-260023
二、项目名称:未来学校高中部理化生实验器材及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北京蓝奥清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号院11号楼7至8层709
被投诉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未来学校
地 址:康巴什
被投诉人:内蒙古泰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鄂尔多斯西街南凤凰新城办公楼16楼1601室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容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132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满被投诉人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法定时限内对我方质疑作出答复,质疑处理程序超过法定期限。 2.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的分项预算上限为由否决我方投标,评审行为违法;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认定质疑不成立,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3.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改变原评审告知理由,并对招标文件报价约束条款作扩张解释,未依法履行正确核查与答复义务,答复内容不能成立。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康巴什区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