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48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6-09-20 11:28:46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0101-QDJT-GK-20260002

二、项目名称:体质健康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宇联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万达广场B区8号楼2单元402 法定代表人:孙克梅 被投诉人1: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高职园区 法定代表人:杨乌日吐 被投诉人2: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和百汇之星3号楼东门8层 法定代表人:刘轩峰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内蒙古宇联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在参加被投诉人1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开展的“体质健康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编号:150101-QDJT-GK-20260002)”(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认为招标文件损害其权益,经质疑后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受理后,于2026年9月2日对被投诉人1进行了调查,并于2026年9月7日组织专家就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参数进行论证,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对于投诉事项1中第19项参数的投诉成立。鉴于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被投诉人1、2修改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驳回投诉事项1中关于第18项与第20项参数的投诉,驳回投诉事项2、3、4、5。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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