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0101-KZHQZC-GK-20260001
二、项目名称:智慧体育及灯光球场设施设备配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华章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六号金天帝大厦21层012号 法定代表人:孙荣 被投诉人1: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韩清华 被投诉人2:中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A座1016室 法定代表人:杨励明 中标供应商:内蒙古奇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万通路街道成吉思汗大街大学科技园5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岳耀明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内蒙古华章商贸有限公司在参加被投诉人1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开展的“智慧体育及灯光球场设施设备配置项目(项目编号:150101-KZHQZC-GK-20260001)”(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认为中标结果损害其权益,经质疑后向我局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被投诉人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