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SZCKBS-G-H-260023
二、项目名称:未来学校高中部理化生实验器材及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内蒙古和大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上东阳光小区二号楼一号底商
被投诉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未来学校
地 址:康巴什
被投诉人:内蒙古泰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鄂尔多斯西街南凤凰新城办公楼16楼16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满被投诉人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技术参数响应评分采用反向扣分模式,累计可扣分远超该项总分值,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及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投诉事项2:技术参数中大量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且检测内容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采购人质疑答复刻意回避“BT接口”的排他性本质。 投诉事项3:技术参数含有明显的品牌指向性和特定产品指向性,采购人以“教学功能需要”为由进行辩解,但无法解释为何只有特定厂家的产品才能满足。 投诉事项4:业绩评分限定特定行业类别,采购人以“对业绩内容的描述”为由进行辩解,但该辩解与《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的文义明显冲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康巴什区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