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SZCXHS-G-H-260023
二、项目名称:2026年赛乌素镇代餐燕麦产品生产线购置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沈阳市浑南区禾鸿科技中心(个体工商户)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碧桂园太阳城百丽湾
被投诉人:内蒙古煜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锦绣嘉苑住宅A—2号楼3单元1503
被投诉人:兴和县赛乌素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和县赛乌素镇段家村
相关供应商:山东泗水海韵粮机有限公司
地 址:泗水县经济开发区新城路西,泉福路南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山东泗水海韵粮机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1.磁选器,设备型号:TCXT15,6.高压风机,设备型号:6-30-6A-15kw等(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了型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明细里1.磁选器,品牌为海韵,指定型号:TCXT15,6.高压风机,指定型号:6-30-6A-15kw,这是对其他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具有排斥其他供应商嫌疑。[投诉调查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关于投诉事项,财政部门根据被投诉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论证专家出具的《政府采购投诉事项专家论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经书面审查对投诉事项予以驳回。鉴于以上客观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等规定,本局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它补充事项
[其他补充事宜]
兴和县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