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0101-NMZP-CS-20260002
二、项目名称:2026年被监管人员食材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正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白庙子村13-52 法定代表人:张磊 被投诉人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育人一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李晨煜 被投诉人2:内蒙古中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东方文苑A座2001室 法定代表人:闫永欣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内蒙古正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在参加被投诉人1开展的“2026年被监管人员食材采购-包2(项目编号:150101-NMZP-CS-20260002)(包2)”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认为采购过程和磋商文件损害其权益,经质疑后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受理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提出的第一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第二项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