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526-WSDH-GK-20260001-1
二、项目名称:巴拉嘎尔高勒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游泳池水处理系统及辅助设施、游泳池除湿系统)(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河北波塞冬泳池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昌路西侧、凌仁羊绒公司北侧B2-2厂房
被投诉人: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西乌旗乌珠穆沁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投诉人: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答复严重违法,未依法逐项核查、回 应质疑,答复无事实与法律支撑。代理机构仅笼统回复“无法通过现有资料进行判断”, 未分项说明每一项质疑不成立的事实、未调取评标档案、未 核对中标人投标技术响应文件、未引用招标文件条款及政府 采购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在参加由被投诉人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巴拉嘎尔高勒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游泳池水处理系统及辅助设施、游泳池除湿系统)(二次)(采购项目编号:152526-WSDH-GK-20260001-1)采购活动中,认为本次招标活动有失公正,损害其了合法权益、经质疑后于2026年8月6日向本局提出投诉。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投诉人于2026年8月27日向本局递交了撤回投诉申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六、其它补充事项
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2026 年 0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