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SSS-G-H-260049-1
二、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2025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村二号院内9层房间号901
被投诉人:内蒙古招采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英金路西、松三街北悦 郡商务花园 C 座 1-1-209
被投诉人: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
地 址:松山区广场路1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湖北拓普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7项TPS5310GSSG6天力马20m³移动补水洒水车”和“1-8项TPS5160GSSG6天力马10m³移动补水洒水车”,两款产品制造商均为该公司,经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公告系统官方查询,上述两款车型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洒水车属于法定道路机动车辆,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实行“一车一公告”,无工信部公告的整车不得生产和销售;无工信部公告的整车无法完成上牌、登记、合法上路,故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中标方包上牌、保证车辆正常上路的履约义务。该供应商提供无公告、不合规车型参与投标,且无法提供相关公告参数证明其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隐瞒车辆不具备合法上路资质的关键事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 依法追责。 投诉事项2(就答复人内容投诉):代理机构/采购人自行设定规则,曲解招标文件履约条款,作出“质疑事项不成立”的答复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请求财政监管部门撤销该质疑答复、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投诉调查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驳回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投诉事项1、2。
六、其它补充事项
[其他补充事宜]
松山区财政局
[当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