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25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6-08-05 17:21:42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500-nmgzb-GK-20260001

二、项目名称:教学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扬中科泰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地 址:港东北路108号

被投诉人: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明安图街11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6层

相关供应商: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路258号150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为:1、中标单位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未公示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相关产品信息,无法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不满足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2、中标单位不具备变电站相关软件技术能力,无法满足核心软件开发与交付要求。3、中标单位无法证明其具备提供数字化孪生平台的履约能力。4、中标单位无法证明其具备提供碳通量模拟系统的履约能力。5、中标单位无法证明其具备提供智能电力无线数据采集系统的履约能力。6、中标单位无法证明其具备提供电力数据分析系统的履约能力。7、中标单位无法证明其具备提供AI智能交互监控系统的履约能力。8、中标单位无法证明其具备提供第三方静电发生装置检测报告的履约能力。9、中标单位无法证明其具备提供逆变器模块开发板及配套资料的履约能力。10、中标人存在经财政部门查实的不诚信行为,不符合良好商业信誉的法定要求。11、代理机构于夜间22:30组织线上视频演示,评审时间安排严重不当,影响评审公正性。1、事实依据: 经依法查询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该公司网站产品展示等栏目中,未发布、未介绍、未展示任何与“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相关的设备、技术参数、应用案例、产品图片或技术方案,无任何公开信息证明其具备该类设备的研发、生产、集成或供货能力。企业官网作为对外展示产品、技术实力与服务能力的主要公开渠道,应完整公示主营产品与服务范围;中标人官网未公示本次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设备信息,无法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不能确保设备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售后有保障。2、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包6明确要求提供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实训系统,包含变电站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监控系统、微机保护软件、故障诊断与运维软件等核心软件内容,属于高度专业的电力实训软件。经爱企查查询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软件著作权(共50项),无任何一项软件名称、功能与“变电站、变电仿真、变电站自动化、继电保护”相关。该公司现有软件著作权主要集中在光伏运维、储能实训等领域,完全没有变电站类软件的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及研发证明,不具备对应软件开发、交付、维护能力。企业官网及公开渠道亦无变电站相关软件产品、案例、技术方案展示。3、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微机线路保护综合实训系统)”技术参数第14条明确要求提供数字化孪生平台,该平台需汇聚多种仿真软件教学资源,涵盖新能源装备、光伏工程技术、风力发电、氢储能、电力电子、电力系统等多个学科领域,并要求投标人提供平台仿真软件功能演示截图以证明其响应性。经核查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产品资料及企业信息,未发现任何与该数字化孪生平台相关的产品介绍、技术说明、应用案例或功能演示信息(详见附件证据四)。该数字化孪生平台为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的组成部分,专业性极强,需具备深厚的仿真软件研发与系统集成经验。中标人无任何公开信息证明其具备对应技术实力,无法确保设备交付后满足教学使用要求。4、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供配电技术实训系统)”技术参数第2条明确要求提供碳通量模拟系统,该系统需提供现场演示,每个模拟系统点位应具备高速数字量接入、MODBUS/RTU信号接入、RS485和LAN数据接口,并支持NEP、NPP、Rh、生物量模型、异养呼吸速率模型等多种仿真功能。经核查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产品资料及企业信息,未发现任何与“碳通量模拟系统”相关的产品介绍、技术说明、应用案例或现场演示信息。该碳通量模拟系统为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涉及复杂的环境与生态仿真模型开发,专业性极强。中标人无任何公开信息证明其具备对应技术实力。5、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供配电技术实训系统)技术参数第6条明确要求提供智能电力无线数据采集系统,该系统需提供功能演示截图,并包含电池组件、检测模块、太阳能控制器、逆变器、无线数传终端、环境传感器、触摸屏、远程监控软件等多个子模块,具备完整的数据采集、监控与分析功能。经核查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产品资料及企业信息,未发现任何与“智能电力无线数据采集系统”相关的产品介绍、技术说明、应用案例或功能演示信息,该系统涉及电力无线通信、多模块协同、工业级数据采集与远程监控等复杂技术、专业性强。6、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供配电技术实训系统)技术参数第7条明确要求提供电力数据分析系统,该系统需提供功能演示截图,具备端侧+云上协同数据采集、“云合智慧+”功能,需内置AI预测模型(支持sigmoid/ReLU/tanh等激活函数)、大数据分析模块、数据可视化模块,且需支持MODBUS RTU/TCP接入、2.5GbpsLAN数据接口、480GB本地HDD存储(详见附件证据九)。经核查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产品资料及企业信息,未发现任何与“电力数据分析系统”相关的产品介绍、技术说明、应用案例或功能演示信息。该系统涉及人工智能预测、大数据分析、工业级数据存储与通信等复杂技术,专业性极强。7、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上位机监控系统)”技术参数中,明确要求提供AI智能交互监控系统,该系统需具备自然语言识别、指令执行模块、数据链路层设备保护功能,需提供系统功能截图;其核心技术需基于自训练模型和开源chatglm4的tokenizer 优化,支持XLR通信、MODBUS/TCP信号接入,采用≥16bit校验、命令筛选器与物理层熔断机制,且自然语言处理需采用cuda支持的Volt架构或Ascend设备,具备≥32GB统一存储空间。经核查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产品资料及企业信息,未发现任何与“AI智能交互监控系统”相关的产品介绍、技术说明、应用案例或功能演示信息。该系统融合了大语言模型、工业控制通信与安全防护技术,专业性极强。8、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微机线路保护综合实训系统”技术参数第10条明确要求:安全保护: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确保实验安全。其防静电发生装置:物理防护:具有防护罩,防止接触;电气防护:过流过压保护(提供第三方静电发生装置检测报告)。该条款为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对应的第三方静电发生装置检测报告作为响应依据,以证明其设备符合安全防护标准。经核查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信息及可查询渠道,未发现任何与该第三方检测报告相关的公开信息或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设备已按要求完成第三方检测并满足技术要求。9、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智能供配电实训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微机线路保护综合实训系统)”技术参数第13条明确要求:逆变器模块开发功能:提供逆变器模块开发板,可二次开发,需提供源程序代码,需提供PCB板图及详细的实验指导书。该条款为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开发板、源程序代码、PCB 板图及实验指导书,以满足二次开发与教学实验需求。经核查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产品资料及企业信息,未发现任何与逆变器模块开发板、源程序代码、PCB 板图及配套实验指导书相关的产品介绍、技术说明或公开资料。10、事实依据: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系设备更新置换项目中,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实,已被包头市财政局(包财购函〔2026〕48号)查实,并导致原中标结果无效。该行为属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反映该公司商业信誉存在瑕疵,投标文件真实性、履约诚信度均无法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杭州瑞亚存在已被官方认定的失信行为,不满足本项目信誉要求。11、事实依据:本项目碳通量模拟系统视频演示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评审环节,应当依规公开、规范、有序组织开展。案涉项目评标期间,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夜间22:30非工作时段,以点对点电话私下通知的方式,突击组织各供应商开展系统视频演示评审。该评审环节未通过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统一公示,未提前告知演示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属于临时突击安排,未给予全体供应商合理的筹备及到场准备时间。因本次演示通知仓促、组织突发,我司负责项目演示的专职技术人员无法及时到场参与。为配合评审流程,我司仅能临时安排非专业人员仓促演示,致使我司碳通量模拟系统的核心功能、技术优势无法完整、真实展示,不能客观反映我司投标方案的真实水平,直接侵害我司公平参与投标竞争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次评审组织程序严重违规:其一,通知方式不公开、不统一、不规范,无公开公示记录,无法确保全体供应商享有同等通知条件与筹备时间,造成投标竞争条件不公;其二,深夜非常规疲劳时段组织实质性评审工作,导致评审专家难以审慎、客观开展评审核查,无法保障本次演示评审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案涉评审环节程序违法,评审结果缺乏合法性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第一,关于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问题,招标文件采购包6未立特殊资格要求,投诉人主张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能成立。第二,关于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满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问题:首先,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供应商是否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属于承诺事项。其次,根据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及完税证明等材料,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结合以上两点,投诉人投诉事项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第一,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实训系统(变电站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未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软件著作权。第二,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对应的软件功能截图。第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心评判标准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而非其公开展示的信息。 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未在公开网站公示产品信息为由,主张其不具备履约能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结合以上三点,投诉事项2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第一,经查询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数字化孪生平台”仿真软件功能截图,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心评判标准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而非其公开展示的信息。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未在公开网站公示产品信息为由,主张其不具备履约能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结合以上两点,投诉事项3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4:第一,经核实,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碳通量模拟系统”进行了现场演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心评判标准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而非其公开展示的信息。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未在公开网站公示产品信息为由,主张其不具备履约能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结合以上两点,投诉事项4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5:第一,经查询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系统功能演示截图,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心评判标准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而非其公开展示的信息。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未在公开网站公示产品信息为由,主张其不具备履约能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结合以上两点,投诉事项5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6:第一,经查询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系统功能演示截图,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心评判标准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而非其公开展示的信息。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未在公开网站公示产品信息为由,主张其不具备履约能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结合以上两点,投诉事项6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7:第一,经查询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系统功能截图,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心评判标准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而非其公开展示的信息。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未在公开网站公示产品信息为由,主张其不具备履约能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结合以上两点,投诉事项7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8:第一,经查询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第三方静电发生装置检测报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心评判标准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而非其公开展示的信息。 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未在公开网站公示产品信息为由,主张其不具备履约能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结合以上两点,投诉事项8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9:第一,经查询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源程序代码、PCB板图以及详细实验指导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心评判标准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而非其公开展示的信息。 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未在公开网站公示产品信息为由,主张其不具备履约能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结合以上两点,投诉事项9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0:《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系-设备更新置换项目教学设备采购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决定》(包财购函〔2026〕48号)认定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总额与包头市财政局调查的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存在差异,对此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情况说明。投诉人以《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系-设备更新置换项目教学设备采购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决定》(包财购函〔2026〕48号)主张杭州瑞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不诚信行为无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0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11:第一,投诉人未就该项投诉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规定,投诉人该项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投诉受理范围。第二,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未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起止时间作出强制性规定,且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发布“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明确“本项目中所供设备中参数要求现场演示的参数,在评标时由评审专家提出邀请,投标人将制作好的演示视频提前存放在电脑上,在评审时进行视频演示,投标人在评标时做好准备评标时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或无法提供演示视频,则视为投标人无法满足此参数要求,评审时做扣分处理。”即本次采购项目已经通过更正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供应商将制作好的演示视频提前存放在电脑上,在评审时进行演示,投标人在评标时做好准备。同时,根据我局向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取的视频资料,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未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评审公正性。投诉人主张代理机构于夜间22:30组织线上视频演示,评审时间安排不当,影响评审公正性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第三,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已经明确碳通量模拟系统视频需要演示,投诉人作为投标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相关专业演示人员,其负责项目演示的专业技术人员未能参与演示并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过错。故此,投诉事项11不属于投诉受理范围,应当予以驳回。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全部投诉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2026 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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