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SZCS-J-H-260105.1B1
二、项目名称:职业教育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平台升级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内蒙古简效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荣斌公园壹号2号楼3单元1101室
被投诉人1: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被投诉人2:内蒙古筑茗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鸿国际A座17楼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自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110号丰业大厦7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内蒙古自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按相关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标的名称”;2.中标供应商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信息与标的物无法对应,其中“深圳海兰电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75人、营业收入73358万元,已超出中小企业标准规模;3.中标供应商内蒙古自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身是“经销商”,非制造商,却在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将其自身填写为“制造商”,属于明显填写错误;4.中标供应商内蒙古自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复函中“综合法律依据汇总”引用法律条文原文中并无所引用字句,全部为臆造。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4;2.投诉事项1、2、3成立,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