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S-G-H-260033-1
二、项目名称:2026年扎兰屯监狱罪犯⻝堂伙⻝消耗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扎兰屯市河口种猪繁殖基地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
被投诉人: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
相关供应商:呼伦贝尔市慈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万家惠农贸批发市场4号楼1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2026年扎兰屯监狱罪犯食堂伙食消耗采购(二次)项目”(项目编号:NMGZCS-G-H-260033-1)合同包1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厅投诉。投诉人认为相关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承诺的制造商不具备生产资格,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采购人与相关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合同已经部分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 年 0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