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5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6-07-01 16:34:58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YQ-G-H-260011

二、项目名称:2026年学校信息化更新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辽宁旗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9-3号黄河北大街69-3号(2-19-2)

被投诉人:巴林右旗教育局

地 址:巴林右旗大板镇巴林路南段

被投诉人: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中段北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采购人质疑答复多处事实歪曲、法律适用错误,片面以“自主设定采购需求”规避排他性参数违法事实。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中“整机内置全视角背光增光膜,通过增光膜对背光光源进行均光,屏幕中心亮度≥350cd/m2,增加屏幕两侧亮度,整机水平方向法线60度视角下,实际屏幕观看有效亮度≥110cd/m2”技术参数,将专属零部件结构名称与精细化亮度指标绑定,实质上限定唯一技术实现路径,且该参数是非义务教育刚需,属于增设非国标定制门槛。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中“整机白板软件支持表格的智能识别与转换”相关四项功能参数,属于特定品牌专属配置,不具备行业通用性,且强制要求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变相增加非特定品牌投标检测成本。 投诉事项四:招标文件中“整机白板软件支持对手写内容的智能编辑操作”相关三项功能参数,属于特定品牌白板软件的专属功能组合,无国家及行业通用标准依据,存在明显排他性、倾向性。 投诉事项五:招标文件整体参数组合客观形成品牌锁定效果,违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基本原则。[投诉调查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提出的各项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足以证明案涉采购文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鉴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辽宁旗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其他补充事宜]


巴林右旗财政局

[当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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