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3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6-05-09 16:44:22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CS-C-F-260008-1

二、项目名称:学生公寓楼全寄宿管理服务团队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内蒙古思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40号艾博科电大厦10楼1001室

被投诉人:乌海市第十中学

地 址:乌达区胜利东街9号

被投诉人: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和百汇之星3号楼东门8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内蒙古思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学生公寓楼全寄宿管理服务团队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WHZCS-C-F-260008-1)评审过程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认定投诉人投标无效缺乏事实依据,事实认定错误。

投诉事项2:认定投标无效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3:评审程序违法,违规认定投标无效并拒绝重新评审。

本机关依法调查,投诉人已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符合资格审查标准,其两项行政处罚均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界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标准(即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导致投诉人资格审查未通过,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成立,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乌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乌海市财政局

2026 年 05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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