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备案+刚性监管+闭环问责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6-04-27 17:44:4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强调:

制度备案·刚性监管·闭环问责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记 者 郝帮滔通讯员 苏威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内财购〔2026)291号,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通知》),紧扣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部署,聚焦当前全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体系薄弱、流程管控缺位、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从权力规范、执行效能、制度实效、备案管理、监督问责五个方面提出刚性要求,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构建权责清晰

全程可追溯内控体系

据了解,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管与专项核查中发现,区内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建设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此次印发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通知》精准施策、靶向整改,为全区各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划定清晰标准、明确时间节点、划定监管红线。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通知》明确,各预算单位须严格遵循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基本原则,全面梳理采购全链条业务流程,补齐采购预算、需求编制、计划申报、合同履约、资金支付、档案归档、质疑答复等全环节内控条款,构建权责清晰、流程闭环、岗责制衡、全程可追溯的内控体系;要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内部审核制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弱化、简化内控程序,特别是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程序缺失,直接采购。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与采购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严禁照搬照抄、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确保合法合规、务实管用。

用内控制度管住权力

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为压实工作落地成效,《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通知》对全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实行统一线上备案管理。明确全区各级预算单位须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正式印发的内控文件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数据监管平台完成报备上传;自2026年6月1日起,对逾期未报备、制度不合规的单位,财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其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相关权限,待整改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权限。

此外,各级财政部门将把内控建设与执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管、专项检查重点,对执行不力、整改滞后单位约谈通报,对内控缺失引发违规违纪、信访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防范廉政与管理风险、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的基础性工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通知》既是落实全国政府采购专项治理的硬性要求,也是补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短板、堵塞流程漏洞的关键举措。

下一步,全区将以制度备案、刚性监管、闭环问责为抓手,推动各单位内控从“纸面制度”转向“落地执行”,真正用内控制度管住权力、规范流程、防范风险,持续提升内蒙古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


来 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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