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0101-XZZB-GK-20250001
二、项目名称:两节期间街景照明优化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市秉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与绿化街交汇安居小区10号楼1单元101室 负责人:魏艳平 被投诉人1:内蒙古勋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商务楼14层14017 法定代表人:韩建杰 被投诉人2: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馨康花园A座 法定代表人:云晓东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新铭智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6号万达广场3号楼7层1单元704 法定代表人:李娥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在参加被投诉人2“两节期间街景照明优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150101-XZZB-GK-20250001,包号:2)”公开招标过程中,认为中标结果损害其权益,经质疑后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受理后经调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投诉人提出的四项投诉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6 年 0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