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1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6-03-05 16:07:08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GLZCS-G-H-250056

二、项目名称: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吉林省捷翔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地直街二里委二里花园小区16号楼1层103

被投诉人:内蒙古路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河东北十街2号4号楼-2-604

被投诉人:霍林郭勒市民政局

地 址:河东新区司法大楼9楼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博众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办事处龙庭秀舍商业楼4楼407室A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吉林省捷翔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5年12月06日对“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 HLGLZCS-G-H-250056)做出的质疑答复,经质疑后向本局投诉。我局认定投诉事项三成立,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投诉事项一、四部分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针对此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霍林郭勒市财政局

2026 年 03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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