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2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6-03-06 19:05:21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CS-G-H-250109

二、项目名称: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内蒙古合胜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东街北三街坊新华园2号商 住楼102、201室

被投诉人: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 址: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

被投诉人:内蒙古久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西街北二街坊天宸花开四季A座10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向采购人递交的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函,采购人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1月24日向本机关投诉。本局对投诉事项开展调查,投诉人投诉事项9、17-20、23、28、30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1-8、10-16、21、22、24-27、29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做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9、17-20、23、28、30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8、10-16、21、22、24-27、29成立,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乌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乌海市财政局

2026 年 03 月 06 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