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左翼后旗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9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6-03-11 10:17:26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ZHQZCS-G-H-260001

二、项目名称:科左后旗甘旗卡主城区新春节日街道采购及安装彩灯项目(2026年-2029年)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被投诉人:科左后旗城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玛拉沁街西段

被投诉人:内蒙古源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南侧,团结路东侧中兴金典商业楼

相关供应商:科尔沁左翼后旗腾跃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巴彦路西侧政府广场南侧盛景名苑5#综合商业-19-19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在参加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人采购的科左后旗甘旗卡主城区新春节日街道采购及安装彩灯项目(2026年—2029年),(项目编号:KZHQZCS-G-H-260001 包号:合同包1)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代理机构送达投诉书副本,并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同时调取了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核查投诉事实,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审查,本机关认为: 首先,根据科左后旗甘旗卡主城区新春节日街道采购及安装彩灯项目(2026年-2029年)(项目编号:KZHQZCS-G-H-260001)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明确“标的提供地点及合同履约地点为科左后旗甘旗卡镇”,该表述已明确项目实施的地点及核心区域范围。同时,招标文件明确了采购货物的数量(项目清单)、安装地点、技术要求及配套安装服务,第6页其他中明确“此次货物采购价格包含每年安装拆除费用、次年补损费用(起止时间为:四年,2026年-2029年)”,由此可知安装属于附赠服务,其费用包含在采购货物中,通过采购灯笼、彩灯、电线的具体数量可以核算本项目的安装距离和成本,采购人已提供足够的内容和资料支持供应商决策,足以让供应商理解项目需求并履行合同。 其次,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明确采购数量的彩灯和电线安装在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内,虽本项目属于长期采购项目,但安装范围和彩灯数量固定不变,并非根据街道面积和分布状态安装彩灯,也并非属于需要提前勘探准备的高难度安装项目,因此,是否提供安装环境平面图,并不导致供应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核算成本或影响公平竞争。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科尔沁左翼后旗财政局

2026 年 03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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