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5-08-18 16:38:56

正镶白旗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正白财字(2025)80号

内蒙古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07 月 02 日内蒙古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本机关依法向内蒙古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正白财综(2025)9号),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内蒙古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本机关提交申辩意见、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组织听证并研究后,认为内蒙古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辩意见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6993.79元;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从即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内蒙古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入正镶白旗财政局非税收入罚款专户。逾期缴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2025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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