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我局对市集中采购机构工作开展了2024年度考评工作。同时,根据《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考核报告需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现将考评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考核对象为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该机构承担着我市市直属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资金节约率情况,质疑处理情况以及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完整、及时等方面。
考核采取自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财政局成立考核小组,于5月上旬进行现场考核,通过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核实自查报告、查看制度建设、抽查项目资料、调取采购活动现场视频资料等方式对被考核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考评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共计13个,其中:取消采购2个,废标1个,实际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0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项目7个、询价采购方式项目2个、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项目1个。采购预算金额5241.6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855.27万元,节约资金386.4万元,节约率7.37%。
(二)存在问题
一是 二是 是 四是 五是 六是 七是 八是 九是
(三)考评结果
依据《巴彦淖尔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监督评价。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90分,90分>良好≥80分,80分>中等≥60分,差<60分。
2024年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得分71分,考评等级为中等。
三、优化建议
(一)强化制度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分工科学,相互制约,有利于内部监督的工作机制,提升采购服务质量,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高效开展。
(二) 分级分类整改档案
历史档案按年度分批补缺,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制度,设置档案目录,生成电子备份,建立Excel档案索引表,设置关键字段搜索功能。
(三) 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一是 二是
(四)建立合同签订及公告发布提醒机制
建立开标全流程台账,督促、协助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监测合同公告公示情况,标注关键节点,提示采购人及时发布合同公告。
(五)完善质疑投诉处理机制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六)强化业务培训
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定期等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增加高层次、多元化的培训,及时、准确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