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ZZQZCS-C-G-250060
二、项目名称:校园消防设施配套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御东行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凰家居城A区2号楼0单元1-2层000115室
被投诉人: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中学
地址:舍伯吐镇
被投诉人: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1902、1903、1924
四、基本情况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审项“详细描述”中“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属于采购文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调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但本项目使用“完整”“合理”“完善”“详尽”“简单”“粗糙”“较强”“一般”“较差”等缺乏明确判断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违反上述规定。因此,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科尔沁左翼中旗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