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云南亿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被投诉人1: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
地 址:康巴什区永宁街5号
被投诉人2: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湖滨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需求不合理,招标文件要求“采购的所有系统必须通过三级等保测评并出具等保备案证书及测评报告”不合规;2.采购需求不合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在国家政策调整或医院系统更换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地提供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不合规;3.采购需求不合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本项目免费维保三年,三年期满后按不高于软件费用的4%收取维保费”不合规;4.采购需求不合理,评审因素技术部分分值设定未细化量化;5.质疑答复不规范。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本局决定:1.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2.驳回投诉事项3、4、5。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