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代理机构可以收取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吗?
答: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可以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依据: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年38号)文件规定,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结论:以上规定显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非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除外)的项目,没有规定可以收取工本费,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分散限额以上的公开、邀请、磋商)代理机构可以收取工本费,但已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项目2019年9月1日起不再收取工本费。(作者:陈柏青单位:浙江省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