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政采赋能四发力 助力革命老区乡村产业振兴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12-09 00:00:00

近年来,兴安盟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兴安盟财政局获得内蒙古财政厅关于832平台采购工作的表彰,兴安盟财政局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导得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自2021年起,兴安盟通过各预算单位采购份额预留,每年固定增长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截至2024年,兴安盟832平台采购份额为796.07万元,比2021年增长69.42%,预留份额、采购份额及完成时限均居全区前列;全盟832平台共入驻156家商家,在售商品数1117个,销售额2.99亿元,进一步助力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

二、靶向发力,加大惠企政策供给。

政府采购政策帮助脱贫地区农业企业和农民解决资金支付慢、支付难的问题,通过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帮助其稳定生产、扩大规模。同时持续在供应商组织、仓储物流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不断完善,工作重点从消费帮扶延伸至促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产业优化升级上来,助力打通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的难点和堵点,优化创新农副产品产销模式,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三、平台推力,塑造本地优秀品牌。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乡村振兴馆,搭建内蒙古本地的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架271个商品品目,有70家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入驻完成,上架商品包含兴安盟大米、阿尔山矿泉水、白狼黑木耳、白狼猴头菇、万佳酱菜、俄体粉条等各类农副产品。通过乡村振兴馆这一销售渠道,大力宣传我盟优质农副产品,提供高效便捷的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我盟优质农副产品品牌影响力与销售额。

四、政策合力,积极落实保驾护航。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之间的协同,以及与乡村振兴战略其他政策的协同,形成振兴农业、振兴乡村的强大合力。

兴安盟财政局将继续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效,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更大成效,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乡村产业的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李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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