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12-03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购〔2022〕776号)等相关要求,我局依法对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核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评价内容

考评主要内容为集中采购机构2023年度内部管理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情况、采购工作效果和职业素质等方面,依据《鄂尔多斯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体系(2023)》,考评内容分为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共31个具体评价内容。随机抽取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作为检查对象,项目采购和电子卖场抽取数量原则上各不少于10个,少于的应对所有代理项目检查。

二、考核评价方式

考评工作采取自我考评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我考评由集中采购机构开展自查自评,根据考评内容进行评价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现场核查由市财政局负责,在集中采购机构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平台信息抽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3年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163个,完成采购金额5.72亿元,节约率5.58%,其中公开招标103个、竞争性磋商13个、竞争性谈判 31个、单一来源16个。通过考核评价检查,集中采购机构能积极贯彻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比较规范,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实际采购执行方面,还存在部分采购项目评分项设置不合理、不合规,项目废标率偏高,采购资金节约率较低,电子卖场运行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改进等问题。

四、整改建议

(一)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对已制定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确保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二)加强标前管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和优势,建立采购文件内部审查机制,有效预防质疑、投诉风险,确保采购活动有序进行。

(三)强化电子卖场运行管理,依托大数据优势,对电子卖场上架商品价格、供应商入驻和交易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有效提高电子卖场采购质效。

五、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自查和现场考评结果,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评价成绩92分,等级为优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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