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农牧处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获得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中央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奖励2.8亿元,这是自治区连续第7年获得奖励资金,目前已累计获得中央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奖励14.3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已制定出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文件17个,建立了分配下达、项目管理、资金支出、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进一步织牢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安全网”。 一是建立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二是建立项目联合监管机制。 三是建立资金专项督查机制。 四是建立资金绩效考评机制。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聚焦“五大任务”落实,优先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加强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监管,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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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 稿:李东旭 编 辑:郭晓雪 校 审:孙志刚 鲁文杰 宫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