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0174-nmgzb-GK-20240001
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节日夜景装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东御苑G1栋2402
被投诉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街1号白塔空港物流园区
被投诉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6层
相关供应商:伊年伊品节日景观艺术(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号、8号夹层自编F-C31房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在参加被投诉人组织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节日夜景装饰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150174-nmgzb-GK-20240001)公开招标过程中,认为项目存在开标前已经施工的情形,该中标结果损害其权益,经质疑后向本局提出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接到投诉人的投诉后,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为查明案件事实,于2024年4月2日下午组织本次投诉事项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质证。本局依法向相关当事人下达了《政府采购参与质证通知书》,本次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部准时到场,参与了本次质证会,并制作了质证笔录。经组织质证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的内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