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41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4-04-0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CG076HW

二、项目名称:采购实验室试剂及耗材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连凯美化工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三街43-6号(公建)

被投诉人: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北宝山路东36号办公楼C座

被投诉人:赤峰市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

四、基本情况

1.采购实验室试剂及耗材项目评审专家以我公司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截图为理由将我公司废标极为荒唐,我公司怀疑该项目评标过程中的严谨性、公正性; 2.内蒙古欧柏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明确所投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应为无效响应; 3.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成交公告内容未明确公开载明规格型号、品牌信息,侵犯了其他中标人的知情权; 4.招标文件的参数里涉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该类的销售需具备经营资质和经营许可证,据我公司了解,其中投标人有两家公司不具有相关资质,不符合专业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撤销赤峰市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与内蒙古欧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二)责令赤峰市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赤峰市财政局

2024 年 0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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