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KTS-G-H-230171
二、项目名称:克旗第四幼儿园采购玩教具和设施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红山区封吏物资经销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道文化大厦9楼901
被投诉人:克什克腾旗第四幼儿园
地址:克旗经棚镇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岚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万达广场C地块C7号楼01294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华铭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日报社西明日之星办公楼11#1109
四、基本情况
1.磋商供应商内蒙古岚朔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华铭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有可能影响本项目公平、公正的违法行为,其两家投标人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基于质疑答复内容2,代理机构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了克什克腾旗第四幼儿园克旗第四幼儿园采购玩教具和设施设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成交供应商内蒙古岚朔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一,内蒙古岚朔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华铭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将财务税务等业务委托于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企业年报中所填信息为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提供,内蒙古岚朔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华铭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无业务上往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内蒙古岚朔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华铭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均通过项目资格性审查,不存在投诉人所诉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情况,因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二,投诉人所述产品经查验发票等资料均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投诉人所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况缺乏事实依据。针对投诉人提出“广州厨麦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被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问题。克什克腾旗第四幼儿园采购玩教具和设施设备项目投标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8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截止前内蒙古岚朔科技有限公司无法发现广州厨麦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有信用问题,因此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形;其次,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而未对设备制造商作出相应要求,投标人内蒙古岚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信用报告及相关网页截图可证明其满足该项要求,因此广州厨麦食品机械的信用问题不影响评标结果,因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因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驳回投诉。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2024 年 0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