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S-J-H-231214-2
二、项目名称:防护用品、防疫用品(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间市泰博商行
地址:沧州市河间市留古寺镇宁家庄403-2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1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康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民族东路东兵工大道北包头三森国际灯饰体验广场1-A2111、1-A2112、1-A2102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的是防护用品、防疫用品,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样品,但采购技术参数已经非常明确地通过文字描述对防护用品、防疫用品的性能、技术参数进行了约定,没有必要再要求提供样品。本次采购要求提供样品,既没有充足的时间提供,同时又与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违背,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厅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成交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依法调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文件。于2024年1月5日召开质证会,核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 年 03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