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已公开发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2月28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副部长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如何规范罚款的设定与实施?在具体实施中如何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一起来看——
如何规范罚款的设定?
一是防止过度设置罚款事项。 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 一般不设定罚款
二是要求设定罚款应该统筹均衡。 处罚设定不均衡问题 这个主要是对立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些罚款设定的倍数罚差距过大 罚款数额、裁量基准
如何规范罚款的实施?
一是实施罚款要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当轻则轻、该重则重。
要根据不同区域领域实际情况,科学细化从轻、减轻、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的相关情形;对符合相关法定情形的,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对安全生产、生命健康、产品质量
等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坚决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罚款决定要符合法理、事理和情理。 “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
三是对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提出新要求。
在具体实施中如何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
一是细化“过”与“罚”的考量因素。 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二是明确单行法和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 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
三是通过制定清单和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执法指引。
针对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不当罚款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督治理?
一是强调三个“不得”、两个“严禁”。 一方面, 另一方面,
二是对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似的案件,要确保罚款裁量尺度符合法定要求,避免类案不同罚。
三是深入开展源头治理。 不能只罚不管 “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
四是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 及时通报、点名曝光
如何规范非现场执法?
第一,管好两个“量”。一是清理和规范“存量”。 二是监督和报告“增量”。
第二,严把三道“关”。一是严把法制审核“关”。 二是严把技术审核“关”。 三是严把执法监督“关”。
来 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欧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