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此情形下竞争性磋商能否继续进行?财库[2014]124号文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具体指哪个阶段?
答:
这条规定的适用情形为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入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人技术等方面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此情形下竞争性磋商能否继续进行?财库[2014]124号文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具体指哪个阶段?
答:
这条规定的适用情形为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入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人技术等方面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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