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67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4-01-19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500-NMGYL-CS-20230001

二、项目名称:学院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国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办振兴街(宝昌路西)

被投诉人: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明安图街1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为:中标企业锡林郭勒盟绿源生态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为非小型、微型企业。不得享受报价部分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收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行政复议决定书》(锡署行复决字【2023】6号)后,启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程序,核查该投诉事项,现已审查终结。 经查,该项目采购品目为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属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C13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于国民经济行业的划分标准,该项目所属经济活动属于“公共设施管理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三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公共设施管理业”;其划型标准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物业管理”的划型标准不同。由此,采购文件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设置影响了投标企业中小企业划型的标准,导致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划型错误,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规定。因采购文件存在错误,我局依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予以处理,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终结审查。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对“学院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编号:152500-NMGYL-CS-20230001)废标。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2024 年 0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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