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S-J-H-230986
二、项目名称:科研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通辽博诚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誉州小区10号楼二单元三楼东户
被投诉人:内蒙古医科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被投诉人: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1115室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国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鄂尔多斯东街天和小区14号楼21层21012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1.1工作原理:表面等离子共振原理;★2.2折射率范围:1.30-1.42;4.2核心技术:完全国产自主设计生产;★5.4缓冲液切换:≥6种缓冲液自动切换”产品技术参数存在指向性、倾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中设置了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参数要求未设置实质性条款(即打“★”号条款)。谈判文件不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参数佐证材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评审“ 1.评审方法: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投诉人于首次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年10月25日)后提出质疑,质疑此项目三条设置实质性条款(即打“★”号条款)参数具有倾向性,能满足的只有一家。采购人于2023年11月2日暂停了项目,并发布项目暂停公告。2023年11月7日发布更正公告及谈判文件,重新开始项目采购。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中产品技术参数未设置实质性条款(即打“★”号条款)。 投诉人称仅有制造商北京英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产品能够同时满足谈判文件中:“1.1工作原理:表面等离子共振原理;2.2折射率范围:1.30-1.42;4.2核心技术:完全国产自主设计生产;5.4缓冲液切换:≥6种缓冲液自动切换”的四项参数要求。参数具有指向性、倾向性。 采购人提交了:①北京英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说明》:“我公司提供产品(分子相互作用仪;型号:MI-S200系列)满足贵校使用方以下参数要求:1.1工作原理:表面等离子共振原理;2.2折射率范围:1.30-1.42;4.2核心技术:完全国产自主设计生产;5.4缓冲液切换:≥6种缓冲液自动切换。”②北京镭欧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声明》:“我公司为生产厂商,生产产品为(分子相互作用仪;型号:LOS4500)满足以下参数要求:1.1工作原理:表面等离子共振原理;折射率范围:1.30-1.42;4.2核心技术:完全国产自主设计生产;缓冲液切换:≥6种缓冲液自动切换。”③北京罗赫商贸有限公司的《证明》:“我公司为生产厂商,生产设备:分子相互作用仪,型号:2SPRPlus。我公司所生产设备满足以下参数:工作原理:表面等离子共振原理;折射率范围:折射率范围:1.30-1.42;核心技术:完全国产自主设计生产;缓冲液切换:≥6种缓冲液自动切换。” 本项目共有五家供应商进行响应,其中四家供应商通过了符合性审查。除上述涉及的三家产品制造商以外,另有两家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满足谈判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分别为:①供应商内蒙古佳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响应的制造商小鳄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Gator品牌,Gator Bio型号的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产品;②供应商内蒙古誉信商贸有限公司响应的制造商量准(杭州)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量准品牌,WeSPR OneAuto型号的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产品。 投诉人提供了北京罗赫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镭欧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其各自官网的查询截屏。投诉人称北京罗赫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镭欧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代理商,并非生产厂商。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没有要求提供产品的供应商身份为代理商或是生产厂商,对此没有限定。相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提供产品的厂家、品牌、型号即可。 因此,已有五家供应商提供的不同品牌的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产品能够满足谈判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不存在指向性、倾向性。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 年 0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