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0101-AXZB-XJ-20230002
二、项目名称:防刺冲锋衣、折叠便携式金属探测门、隐蔽式防弹战术背包、抛投式阻车路障、催泪击发器、绊马索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忠诺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号48号楼8层801室
被投诉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在参加被投诉人开展的采购项目过程中,认为询价文件损害其权益,经质疑后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受理后进行了审查,认为任何第三方检验机构只要按照GA68-2019标准进行检测,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具有法律效力。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4 年 01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