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ZCLHS-G-H-230075
二、项目名称:临河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行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大道252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锦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1号楼3楼
四、基本情况
1.评标办法里没有量化;2.设备整体参数非常有针对性,不满足三家,不符合内蒙古招标采购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医疗设备采购公开采购招标文件》第五章第5条详细评审表格中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没有量化,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的规定。2.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交的答复意见及证据,无法证明磁刺激仪等部分医疗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满足三家以上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三人民医院、内蒙古锦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临河区财政局
202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