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36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12-30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SZCZQS-G-H-230419

二、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信息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彼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旺第嘉华27号商业楼510室

被投诉人: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被投诉人: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街道曙光培训大厦15层1516-1517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屹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17--101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准格尔旗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信息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ESZCZQS-G-H-230419)第9包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局提起投诉,经本局审查投诉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投诉事项予以受理,经过质疑程序且投诉事项明确的符合规定的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虚假应标提供虚假佐证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的受理,首先,关于本次投诉书中的投诉事项一“高价中标”的投诉事项,该事项未经过依法质疑程序,不予受理。关于投诉事项二的内容是投诉事项“虚假应标提供虚假佐证材料”的事实说明,并非经过质疑程序的具体明确的独立投诉事项,在此不做单独处理。综上受理的投诉事项为:虚假应标提供虚假佐证材料。 其次,针对投诉事项的处理,投诉书中称相关供应商的部分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具体为:1、招标文件“超低温冰箱”的参数第9条中标产品不满足的情况;2、招标文件“超低温冰箱”的参数第10、11条中标产品不满足;3、招标文件“超低温冰箱”的参数第12条中标产品不满足;4、招标文件“超低温冰箱”的参数第17条中标产品不满足;5、招标文件“微波消解系统”的参数第20条中标产品不满足;6、招标文件“微波消解系统”的参数第21条中标产品不满足;7、招标文件“微波消解系统”的参数第23条中标产品不满足;8、招标文件“微波消解系统”的参数第29条中标产品不满足;9、招标文件“微波消解系统”的参数第30条中标产品不满足;10、招标文件“冷冻离心机”的参数第6条中标产品不满足;11、招标文件“冷冻离心机”的参数第13条中标产品不满足;12、招标文件“冷冻离心机”的参数第25条中标产品不满足。以上技术参数均为一般技术指标。经查,第一,相关供应商不能证明其中标产品具有招标文件“超低温冰箱”的参数第12条规定的:“配套液氮自动补偿系统,和补给罐”;第二,中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微波消解系统”的参数第23条:“可同时装配 1-44 支消解罐”即最大数量44位的要求,只是能同时配置40支消解罐。该两项投诉内容成立,但因该两项技术参数并非打分项,相关供应商不能通过响应情况获取更高利益,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另外,招标文件“冷冻离心机”的参数第1条为打分项,被投诉人提供中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湖南赫西仪器装备有限公司盖章产品说明证明该中标产品满足:“1■最高转速:20800rpm ,最大相对离心力:31150xg,转速精度: ±10rpm”,该投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内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本局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准格尔旗财政局

202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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