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39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12-0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502-XSZFCG-GK-20230008

二、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楚鲁图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兰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01-12号(1-29-3)

被投诉人:锡林浩特市教育局

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462号

被投诉人:锡林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6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新招标文件和旧招标文件第187页合同包4(厨房设备)/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有部分议备要求(见后附)“提供不锈钢板的盐雾老化时间不低于30天的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是不合理的。该项检测周期为30天左右,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检测,并且检测周期很长,费用也很高,我方得到的质疑回复中无此项回复。新的招标文件还是继续保留该项要求。如此苛刻的条件,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背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使我方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并直接损害我公司的投标权益。投诉事项2:新招标文件和旧招标文件第187页合同包4(厨房设备)/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有部分设备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是不合理的。我方得到的质疑回复中无此项回复。新的招标文件还是继续保留该项要求。如此苛刻的条件,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背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使我方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并直接损害我公司的投标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局决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沈阳兰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投诉。




锡林浩特市财政局

2023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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