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前旗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旗财购决【2023】1号
内蒙古恒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04 月 17 日,内蒙古恒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质疑函后逾期回复质疑函并且对质疑函回复与事实不符 。
本机关依法向内蒙古恒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旗财购罚告〔2023〕2号),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责令内蒙古恒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2023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