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500-XMZFCG-GK-20230011
二、项目名称:医疗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科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镇姚家洼居委会红山物流园区1号商厅01013(清河北路赤峰粮油市场院内116号厅)
被投诉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69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欣益医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连云港路37号3917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为:“包2序号2中标价格为858000元,中标供应商所投的“临床检验设备-血液分析流水线”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我司要求中标公司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关的进货发票等文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迈瑞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产品质量、价格声明函》可知,山东欣益医贸易有限公司对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医疗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152500-XMZFCG-GK-20230011)合同包2序号2“临床检验设备-血液分析流水线”的中标价格不低于设备成本。基于此,投诉人称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医疗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152500-XMZFCG-GK-20230011)合同包2中标供应商山东欣益医贸易有限公司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主张不能成立,即投诉人投诉事项不能成立。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