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36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12-0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502-XMQF-CS-2023000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宝力根苏木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奥洁环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季梁大道7号

被投诉人:锡林郭勒盟仟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576号202室

相关供应商:锡林郭勒盟越程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民和物流园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锡林郭勒盟越程工贸有限公司没有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当废除其中标资格。投诉事项2:据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招标文件明确说明供应商应该在投标客户端填写报价,最终以投标客户端为准,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说明供应商并且、应该、而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报价内容,根据以往参加在内蒙古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不需要投标文件填写报价内容,且资质审查、符合审查全部通过。评审过程中以此为理由认为我公司符合审查不通过,废标处理,属于不正当理由歧视、排除其他供应商,无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本招标项目其他三家供应商:锡林浩特市心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众和泰迪商贸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越程工贸有限公司涉嫌围标、串标,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请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法规严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 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局决定: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1、3不成立,锡林郭勒盟越程工贸有限公司中标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锡林浩特市财政局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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