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中包含“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那么,例如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食堂配送等服务是否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是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
答: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购买主体购买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食堂配送等辅助性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定性目录内的,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中包含“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那么,例如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食堂配送等服务是否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是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
答: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购买主体购买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食堂配送等辅助性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定性目录内的,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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