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44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11-02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S-C-H-230458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础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思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3号9层

被投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五路

被投诉人:内蒙古奥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吉利商住区金固大厦3楼北

相关供应商:北京圣芯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2层01-206-15室

四、基本情况

(一)中标人虚假应标。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投标过程中,所有产品防火墙、WEB应用防护系统、数据库审计与风险控制系统、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堡垒机)、日志审计分析平台、主机监测系统功能无法满足招标参数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虚假内容参与投标,完成项目中标(事实依据1至7)。项目招标评分办法中,技术部分评分设置不合理,投标人能够在无视招标产品种类、功能、性能的情形下(即所有参数均不满足)中标,存在违规操作项目情形,影响项目竞标的公平公正性(事实依据8)。 (二)招标代理公司、中标人通过造假内容回复质疑函。 (三)质疑回复函刻意规避核心质疑内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厅受理投诉后,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依法调取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2023年8月11日召开质证会。因该投诉事项涉及专业性问题,本厅邀请专家对投诉书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评审。于2023年8月1日发出专家评审通知,2023年8月15日评审完毕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于2023年9月1日发出专家评审通知,2023年10月8日评审完毕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及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8日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投诉事项1中的事实依据1至7、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事项1中的事实依据8、投诉事项3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 年 1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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