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5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10-24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WQS-G-H-230132

二、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赤峰市红山区征领办公用品经销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中段96号311室

被投诉人:翁牛特旗乌丹第二中学

地址:乌丹镇乌丹路北段

被投诉人:内蒙古众诚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时代城二期15号楼13层A座1306、130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我单位提出质疑1,内蒙古众诚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提出的质疑1做出了“本项目技术参数将重新审查并修改”的回复”。具体怎么修改,以什么形式进行修改我单位并未接到通知。 投诉事项2:我单位提出质疑2,内蒙古众诚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提出的质疑就只做出了:本项目标的“提供的时间”设置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情况。把这种有“变相设置隐形门槛”、“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就只是硬说“自己是合理的”,我单位无法接受这样的回复。 投诉事项3:我单位提出质疑3,内蒙古众诚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提出的质疑就只做出了:本项目标准已按相应法律法规量化,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情况。把这种用优良可差的方式进行的评分,明显没有量化细化的评审标准,也不做任何解释,硬说成“已按相应法律法规量化”,我单位无法接受这样的回复。 投诉事项4:我单位提出质疑4,内蒙古众诚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提出的质疑就只做出了: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情况。此次采购产品的类型专业性强,因三年疫情的原因,许多供应商并未有这么多的同类型业绩,而近期或近1、2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就更不能提供5份同类型业绩,这种有明显不公平的待遇,排斥和歧视的行为(例如:一个新成立的供应商,他只有1份类似的项目业绩那他只能得1分,而那些老供应商能得5分,而如果没有类似业绩呢!),招标方也不做任何解释,硬说“自己是合理的”,我单位无法接受这样的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赤峰市红山区征领办公用品经销处的投诉。



翁牛特旗财政局

202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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