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BFCX-2023-105
二、项目名称:2023年赤峰市应急抢险力量保障物资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周口市龙帆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产业集聚区商安路87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虹桥丽景现代城E2-4商业楼
被投诉人: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65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68页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评分标准是违规行为。2.招标文件第68页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评分标准是违规行为。3.招标文件第69页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供货安装方案的具体评分标准是违规行为。4.招标文件第69页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验收方案及措施的具体评分标准是违规行为。5.招标文件第69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方案的具体评分标准是违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赤峰市财政局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