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41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10-12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S-G-H-230324

二、项目名称:防汛抗旱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421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二环路东侧万正尚都8号楼1单元501室

相关供应商:通世富华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滨河路东侧熙元广场1-151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关于“防汛抗旱物资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MGZCS-G-H-230324)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厅提起投诉,我厅于2023年7月19日受理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厅依法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及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供说明材料。 在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2023年7月28日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我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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