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5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09-19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0101-nmgzb-GK-20230002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高质量)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呼和浩特市蔚泰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5号太伟方恒B座13层1310室

被投诉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6层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万江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景观大道与包哈公路交汇处胜源滨河新城第2号办公楼807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呼和浩特市蔚泰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在参加被投诉人组织的“医疗设备采购(高质量)(项目编号:150101-nmgzb-GK-20230002)”采购项目第一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认为中标供应商内蒙古万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江公司”)的产品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结果损害其权益,经质疑后向本局提出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受理后进行了审查,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母乳分析仪技术参数”第5项检测模式:“十人十项同时检测,采用一次性比色杯,至少十人十项同时检测。万江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对该参数的响应内容为:“单次十项指标同时检测,采用一次性样本杯,单人十项同时检测。”偏离程度为“负偏离”。招标文件中该参数为非实质性条款,评标委员会已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扣除了该参数相对应的分值。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母乳分析仪技术参数”第8项最小样本量:≥0.3ml。万江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对该参数偏离程度为“无偏离”,其投标产品“母乳分析仪DMR-0822”技术参数白皮书中,最小样本量“≥0.3ml≤5ml”,符合最小样本量≥0.3ml的参数要求。 综上所述,投诉人提出的两项投诉不能成立,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3 年 0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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