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526-NMGHD-CS-20230001
二、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第四小学消防改造工程(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榆林市
被投诉人:西乌珠穆沁旗第四小学
地址: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
被投诉人:内蒙古虹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查干街华城润泽南门底商8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西乌珠穆沁旗第四小学消防改造工程项目(三次)”(项目编号:152526-NMGHD-CS-20230001)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未顺延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导致投诉人无法报名。要求采购人顺延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规定,被投诉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日前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了更正,无需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2023 年 08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