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SZCDQS-J-H-230074
二、项目名称:达拉特旗2023年防凌防汛物资储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中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被投诉人:内蒙古鸿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如意开发区
被投诉人:达拉特旗水利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金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树林召大街、市府街南、新华路西美林家园19-4-407、409
四、基本情况
拟定中标人内蒙古金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中1..格宾石笼网兜、土工土枕织物、RTK.测量仪、超声波水深测量仪,制造商为内蒙古金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结果公告报价明细表中1.产品格宾石笼网兜品牌为:铭邦金属,制造商名称: … 安平县铭邦金属丝网制造有限公司2.产品土工土枕织物品牌为:乾业塑料,制 造商名称:包头市乾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3.产品RTK. 测量仪品牌为: … 华测, .. 制造商名称: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产品超声波水深测量仪品牌为: 精诚仪器,制造商名称:責岛精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前后信息不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收到投诉书后,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了解到相关质疑函是通过邮寄方式给代理机构邮寄。投诉人因缺乏经过质疑的证明材料,所以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27日下午电话联系投诉人并将《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以QQ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投诉人指定邮箱(邮箱号:a15244753330@163.com)并电话核实投诉人已收到补正通知书。补正通知书规定5个工作日内补正资料并留有补正资料发送邮箱号码。2、我局工作人员书面给代理机构发出书面情况说明函后,代理机构书面情况回复没有收到过投诉人对这个项目的质疑函,并留存询问笔录。3、截止2023年8月3日,补正期限已过。我局未收到投诉人相关补正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不予受理
达拉特旗财政局
2023 年 08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