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6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08-29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CELCS-G-H-230010

二、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射击馆电子靶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乐之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B113-274室

被投诉人: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评审标准没有合理细化量化,设置评审指标与相应的分值;投诉事项2:评审因素商务部分中,技术服务团队(4.0分)变向限制企业成立年限及从业人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本次招标行为选择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评分为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关于综合评分法的规定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并且,区间分值的具体量化分值,由评标委员会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把关确定,因此投诉事项1不成立。2、招标人要求团队人员须在投标企业购买六个月以上的投保单或者社保,属于对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投诉事项2成立。经本局审查核实,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三十一条(二)款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我局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2023 年 0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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